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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帶藥品醫療器材回國多留意,順利回國好開心

  • 發布單位:藥政管理暨稽查科
  • 聯絡人:陳先生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衛生局

旅客入境時可攜帶的藥品與醫療器材皆有規範,有些需事先申請,有些則有數量上的限制,此外,該類產品即使已無使用需求,仍不得於國內販售。

依據「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」規定,非處方藥品每種最多12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,合計不超過36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;中藥材每種最多1公斤,合計不超過12種;中藥製劑每種最多12瓶(盒),合計不得超過36瓶(盒);隱形眼鏡依規定每人最多可攜帶單一品牌60片,並限2種不同度數的鏡片;OK繃則係合計不超過60個(片)。如果民眾攜帶此類產品的數量超過上述限量,或其他非限量可攜帶入境之醫療器材,則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入許可,並向海關申報後才能避免違規受罰,欲查詢相關規範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網址:https://gov.tw/Jty、https://gov.tw/HJJ)及財政部關務署(網址:https://gov.tw/Pfr)網站。